9月起这八类药品不再纳入基本医保

国家健康保险局近日发布了《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滋补药品、保健药品等八种药品不再列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本暂行办法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暂行办法》规定的八类药物是:主要起滋补作用的药物;含有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的药品;健康医学;预防性疫苗和避孕药具;主要用于增强性功能、治疗脱发、减肥、美容、戒烟和戒酒的药物;因纳入医疗项目等原因不能单独收费的药品;酒制剂、茶制剂、各种水果制剂(特殊情况下儿童除外)、口服制剂和口服泡腾剂(特殊规定除外);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要求的其他药品。

国家医疗保险局令第1号发布的《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被视为今后医疗保险目录调整的“规则”。根据《暂行办法》,国务院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建立健全动态调整机制,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

《暂行办法》明确了《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的药品经专家评审后直接转出目录:药品批准文件被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撤销、废止或注销;被相关部门列入否定列表;考虑到临床价值、不良反应、药物经济性等因素,风险大于效益;通过欺诈等非法手段进入目录的;国家规定的其他应当直接转出的情形。

国家医疗保险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制定本暂行办法主要是为了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药物需求,提高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效率。(记者曲婷)

发布时间:2020-08-07 0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