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泰康基金权益投资部负责人桂跃强的“双面投资”事件引发市场广泛关注。从业14年的桂跃强,通过亲属账户重仓AI、半导体赛道,2025年以来浮盈峰值超5000万元;而其独立管理的两只公募产品,近三年跌幅均超13%,其中泰康优势企业混合A成立以来累计亏损近30%,两只产品均大幅跑输业绩基准与同类平均水平 。
这一个案撕开了公募行业繁荣表象下的信任伤疤。官方数据显示,截至2026年2月底,我国境内公募基金资产净值合计达38.61万亿,连续11个月刷新历史新高。但规模高歌猛进的背后,基金经理个人利益与基民持有人利益的背离,有可能动摇公募“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行业根基。
桂跃强事件引发市场关注的核心,并非传统意义上的老鼠仓或利益输送,而是一场完美契合监管要求、却与受托责任要求存在显著偏差的操作。
从产品持仓细节来看,桂跃强在公募产品管理中采取了极低调整频率的持仓策略:泰康蓝筹优势基金成立以来发布的21份季报中,泸州老窖连续21个季度位列前十大重仓股,山西汾酒、五粮液出现20次;泰康优势企业混合基金成立以来的20份季报里,美的集团、山西汾酒、扬农化工三只股票19次位列前十大重仓股,即便在2025年科技板块领涨全市场的全年,持仓也几乎未做调整 。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其个人投资对市场主线的精准把握。
桂跃强将个人投资与公募产品持仓分置于完全不同的赛道,既无趋同交易,也无反向操作,完美规避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对老鼠仓、利益输送的监管红线,形成了“程序合规、责任缺位”的特殊结果 。
据测算,截至2025年上半年末,上述两只基金成立以来合计收取管理费超1.3亿元,构成了基民承担亏损、机构收取固定管理费的收益与风险错配闭环 。
桂跃强事件之所以引发投资者广泛共鸣,核心是其折射出公募行业长期存在的利益错位问题,并非孤立个案。
一份业内流传的针对152位主动权益类基金经理的匿名调研数据显示,68%的受访者个人账户中科技板块配置比例超50%,而其管理的公募产品中,科技板块平均配置比例仅为28%;公募产品在金融、地产、能源等传统行业的配置比例,较个人账户平均高出15个百分点。2023年的样本数据显示,受访基金经理个人账户平均收益率达31.5%,而其管理的公募产品平均收益率仅为3.2%,收益差距接近10倍。
这种利益错位的直接结果,是“基金赚钱、基民不赚钱”的行业顽疾长期难以根治。
天相投顾数据显示,2025年全市场公募基金合计盈利2.6万亿元,其中股票型与混合型基金合计盈利近2万亿元,是盈利的核心来源 ;但上海证券报2025年11月调研显示,尽管年内超1.2万只基金实现正收益,仍有约27%的受访基民全年处于亏损状态 。
招商基金2025年追踪数据显示,2020-2025年主动权益基金平均年化收益为8.6%,但对应投资者实际到手的年化收益仅为5.2%,仅拿到了基金业绩的60%。
投资者的信任正在持续承压,资金用脚投票的趋势已经显现。中基协数据显示,2026年2月公募基金总规模环比增长2.22%,但股票型基金规模却环比下降1.38%,是全市场唯一规模下滑的产品品类 。
另外,Wind数据显示,截至2026年3月16日,年内已有79位基金经理离任,其中不乏多位管理规模超百亿的基金经理 ;截至2026年2月26日,年内已有31只基金完成清盘,多数清盘基金的触发原因是规模长期低于清盘线 。
桂跃强事件的核心警示意义,在于倒逼行业反思如何从制度层面,重构基金经理与持有人的利益绑定机制,修复行业信任根基。
针对行业的核心矛盾,监管层已出台多项新规推进机制优化。
2026年1月22日证监会发布、3月1日正式施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将业绩比较基准从“软参考”升级为“硬约束”,明确要求基金的投资策略、持仓结构需与业绩基准精准匹配,主动权益类基金长期投资业绩明显低于业绩比较基准的,相关基金经理的绩效薪酬应当显著下调。
另外,2025年5月7日证监会印发的《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已明确将基金利润率、盈利投资者占比等反映基民实际收益的指标,纳入基金公司与基金经理的核心考核体系 ;同年12月中基协发布的《基金管理公司绩效考核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明确基金经理需将不少于40%的当年绩效薪酬购买本人管理的公募基金,强化利益绑定 。
但笔者认为,要彻底根治行业的利益错位问题,仍需从以下几个层面深化制度重构:
首先是完善受托责任的刚性约束,从“形式合规”转向“实质尽责”。
现有监管规则重点防范违法违规的利益输送,对“合规框架下未履行勤勉义务”的行为缺乏有效约束。需进一步明确基金经理的勤勉尽责标准,不仅包括合规操作,更涵盖持续履行投研职责、为持有人利益最大化进行投资决策的义务,对长期业绩显著跑输基准、未履行勤勉义务的基金经理,建立明确的惩戒与市场退出机制。
其次是强化信息披露,保障投资者的完整知情权。当前基金经理的个人投资情况仅需向基金公司内部申报,无需向公众披露,投资者无法知晓基金经理个人投资与产品持仓的分化情况。需完善基金经理个人投资的信息披露制度,要求定期披露基金经理本人、配偶及利害关系人的证券投资概况,同时将基金经理自购金额从区间披露调整为具体金额披露,为投资者决策提供完整依据。
三是重构管理费定价机制,打破旱涝保收的固定模式。需进一步扩大浮动管理费产品的试点范围,推动管理费与基民实际收益深度绑定:当基金业绩跑输基准、投资者出现亏损时,相应减免管理费,让基金管理人与投资者共担风险;当基金为投资者创造超额收益时,再提取对应的业绩报酬,真正实现“基民赚钱、机构赚钱”的利益一致。
38万亿公募基金是居民财富向资本市场转移的核心载体,行业的长期发展根基,从来不是规模数字的高低,而是“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受托信任。唯有从制度上实现基金经理与持有人的利益强绑定,才能推动行业真正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 “一视财经”(ID:yishicaijing),作者:东阳,36氪经授权发布。
发布时间:2026-03-31 2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