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美元一辆车,Tesla为什么不认?(下)

本案真正值得关注的,不只是Tesla能不能把Avanci平台价格拉进英国法院。

更重要的是,如果法院最终认为这类平台许可条款不能进入FRAND审查,那么未来SEP权利人通过专利池、平台、集体许可安排对外收费时,实施者还能不能有效挑战其许可条件?

这才是本案超出Tesla、InterDigital和Avanci三方争议的地方。

从表面看,Avanci提供的是一种提高交易效率的许可方案。大量SEP权利人把专利集中到平台,由平台向汽车厂商提供一揽子许可,车企不用一家一家去谈,权利人也不用逐一对外授权。

但问题也正出在这里。

当平台成为事实上的许可入口,它就不再只是一个方便交易的工具,也可能成为一个集中定价的机制。对车企而言,面对的不是分散的权利人,而是一个已经打包完成、价格确定、规则明确的平台方案。

Tesla不认的,正是这种结构。

专利池当然有价值。

在标准必要专利许可体系中,专利池可以把大量分散的专利权集中起来,向实施者提供“一站式”许可。对于汽车厂商来说,这种模式可以减少重复谈判,降低交易成本,避免面对多个国家、多个权利人、多个诉讼战场。

尤其是在5G汽车场景下,车企不可能轻松逐一判断成千上万件SEP的必要性、有效性和侵权风险。通过平台获得打包许可,确实有其商业合理性。

这也是Avanci模式能够在汽车行业形成影响力的原因。

但效率的另一面,是权力集中。

当平台掌握大量SEP组合,并以统一价格向整个行业报价时,实施者的议价空间会被压缩。表面上,车企可以选择与单个权利人谈判;但在商业现实中,如果大量SEP权利人并没有独立面向汽车行业的双边许可计划,或者事实上都依赖平台许可,那么单独谈判的路径就会变得非常有限。

这也是CCIA和FSA介入意见反复强调的问题。如果专利池已经成为获得许可的现实路径,那么它就不应当在被质疑时完全退回“我只是商业平台”的位置。

专利池可以提高效率。但效率不能天然转化为豁免权。

降低交易成本,是专利池的商业优势;接受FRAND检验,是SEP制度的秩序底线。二者不能互相替代。

Tesla一方真正要建立的逻辑,是把商业现实和法律义务重新接上。

SEP之所以不同于普通专利,是因为它被嵌入了技术标准。一旦标准被产业广泛采用,实施者往往很难绕开这些专利。也正因为如此,SEP权利人向标准组织作出FRAND承诺,才成为平衡权利人与实施者关系的关键机制。

问题在于,当SEP权利人把专利放进Avanci这样的专利池,由平台统一对外收费时,FRAND义务还能不能跟进去?

Tesla以及支持其立场的介入方认为,答案应当是肯定的。

如果权利人可以通过平台向车企收取许可费,并在实践中依赖平台许可来完成对汽车行业的授权,那么这个平台许可就不能在被质疑时又说自己与FRAND无关。

换句话说,不能在履行义务时使用平台,在接受审查时又把平台拿掉。

这也是本案最有制度意义的地方。

否则,FRAND可能会从一项约束SEP权利人的承诺,变成一种可以被商业结构绕开的口号:权利人对外说自己愿意FRAND许可,但实际收费由平台完成;实施者挑战平台价格时,平台又说自己不是SEP权利人,不受FRAND约束。

当然,Avanci和InterDigital的反对逻辑也写清楚。

它们并不是简单说“Tesla必须接受32美元”。它们真正要守住的,是FRAND义务和法院管辖的边界。

Avanci的核心立场是,自己不是SEP权利人,也没有向ETSI作出FRAND承诺。ETSI项下的FRAND义务,是SEP权利人承担的双边许可义务,不应被扩张成对Avanci整个平台价格的司法审查。

InterDigital的抗辩也很明确,Tesla真正针对的是Avanci平台,但InterDigital只是众多SEP许可人之一。它不能单独授予Tesla想要的Avanci平台许可,也不能决定整个平台的许可价格。Tesla如果试图通过起诉InterDigital,把整个Avanci平台带入英国法院,这在程序上和实体上都存在问题。

这可能也是本案最难的地方。

如果法院不审,专利池可能成为FRAND审查的空白地带。如果法院直接审,又可能把一个复杂的全球商业平台,放进少数英国专利连接点之下进行司法定价。

一边是FRAND不能被绕开。一边是法院不能无限扩张。

本案真正困难的,不是价格高不高,而是怎样在两者之间找到边界。

Tesla案进一步提出的是,当许可结构从双边许可演化为平台许可,法院的FRAND审查能否也从双边许可延伸到专利池许可?

这一步如果迈出去,影响的就不只是Avanci这一家平台。

需要看到的是,不同的主体都有自己的利益选择。CCIA关心的是,如果SEP权利人通过集体许可就能让FRAND审查变得困难,未来其他技术公司也会面对同样问题。

FSA关心的是,本案规则可能外溢到汽车之外的更多连接型产业,包括智能电表、充电桩、医疗设备、消费电子、能源设备等。

ACT关注的是中小技术开发者和应用生态。

MPA关注的是音视频编码等领域的SEP池许可。

ICLE则从法经济学角度提醒,专利池具有降低交易成本、促进技术扩散的效率价值,法院过度介入也可能破坏这种机制。

这些介入者立场并不完全相同,但共同说明了一件事:

Tesla案不是一个孤立个案。

它是智能终端时代SEP许可结构的一次集中暴露。

过去,SEP许可争议主要发生在手机行业内部。手机厂商、通信设备商和SEP权利人之间,围绕全球许可、禁令、FRAND费率形成了长期博弈。

但现在,汽车、能源、医疗、工业设备、消费电子都在联网。越来越多产品正在变成“连接型终端”。只要这些产品使用通信标准,就可能进入标准必要专利许可体系。

这意味着,SEP许可正在跨出通信行业,进入更广泛的制造业和数字产业。

今天,争的是5G汽车的平台许可费。明天,争的可能是每台设备、每个模组、每个连接终端背后的标准技术入口费。

所以,本案不是一家车企和一个许可平台之间的普通商业争议,而是连接型产业如何面对SEP专利池的一次先导案件。

智能汽车时代,标准技术正在成为产业基础设施;围绕标准技术形成的许可平台,也越来越像产业入口。

真正的问题其实是,这个入口价格,到底由平台单方定义,还是仍要接受FRAND审查?

如果完全交给平台,交易效率更高,但实施者挑战价格的空间会被压缩;如果法院可以审查,公平性会增强,但平台许可的确定性也可能受到影响。

所以,本案不是简单选择车企,或选择专利权人,而是在追问SEP制度的平衡边界。既要保护创新者,也要防止标准锁定后的过度收费;既要鼓励专利池降低交易成本,也要防止专利池成为隔离FRAND审查的结构安排。

专利池可以是商业安排,但不能只在收费时成为“入口”,在接受审查时又变成“旁观者”。

注:文中相关机构简称说明

CCIA:计算机与通信工业协会(Computer & Communications Industry Association)

FSA:公平标准联盟(Fair Standards Alliance)

ACT:应用协会(ACT | The App Association)

MPA:美国电影协会 / 电影协会(Motion Picture Association, Inc.)

ICLE:国际法律与经济学中心(International Center for Law & Economics)

前文链接:32美元一辆车,Tesla为什么不认?(上)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 “知产力”(ID:zhichanli),作者:Shawn,36氪经授权发布。

发布时间:2026-04-29 2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