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和健康委员会回复截图
【/h/】人民网北京2月19日电-2月18日,国家卫健委在官网发布了对《全国人大关于修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议案》的批复。国家卫健委在回复中表示,近日,有关部门正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法。我们正在考虑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全面评估,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条例和做法纳入法律,提高《条例》的法律地位。
国家卫生和健康委员会指出,自新冠肺炎爆发肺炎以来,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公共卫生的法律保护,我们委员会制定了总体规划,以推动修订与公共卫生有关的法律。目前,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安排对《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境卫生检疫法》等9部公共卫生相关法律进行立法修改。《条例》的修订也在积极推进。一是结合新冠肺炎肺炎疫情实际情况和近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经验,针对新冠肺炎肺炎疫情防控暴露出的不足和漏洞,组织专家提前研究修订《条例》。第二,鉴于《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九部法律正在修订中,作为下级法律的《条例》应遵守上级法律的有关规定,并与上级法律保持一致,因此应在相关法律修订后尽快开始修订《条例》。三是推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的制定。
国家卫健委强调,在修订《条例》或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法》的过程中,将充分吸收新冠肺炎防治肺炎疫情积累的宝贵经验,有效弥补暴露出来的不足和不足,认真完善现行法律,为人民生命安全和健康创造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一方面,认真推进《条例》修订。目前,已多次组织专家研讨会,并以项目委托的形式对《条例》的修订进行了初步研究。《突发事件应对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修订完成后,将及时推进《条例》的修订。
另一方面,积极推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的制定。做好示范工作和新法制定的充分准备,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示范工作并纳入立法计划。我们将巩固多年来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经验和应对疫情的有效做法,同时做好与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协调。
发布时间:2021-02-20 15:53